| 发布时间:2016-06-20 浏览次数:732 |
淮南市汽车服务行业商会会费管理办法
2016年6月18日
一、为进一步规范淮南市汽车服务行业商会会费的收缴、使用与管理,保障商会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,根据社团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淮南市汽车服务行业商会章程,制定本办法。
二、淮南市汽车服务行业商会团体会员应按时足额缴纳会费。团体会员会费减免,应由会员提出申请,秘书处审核,报理事会批准或追认。。
三、淮南市汽车服务行业商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,对会费的收缴、使用与管理实行年度预决算制度。财务管理部门的会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会计准则,对淮南市汽车服务行业商会的会费使用进行会计核算,实行会计监督。
四、淮南市汽车服务行业商会会费标准如下:
1、汽车整车销售单位会费每年400元;
2、汽车后市场单位会费每年200元;
五、淮南市汽车服务行业商会会员的会费按年度缴纳,会员在加入商会的月份缴纳当年度会费。
六、会员连续两年不按期缴纳会费,经通知后仍不缴纳会费,视为自动退会,其会员资格自动注销。
七、商会会费限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,本着取之有度、用之得当的原则,会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:
1、召开会员大会、理事会,会长办公会、秘书长工作会议以及各专项工作会议;
2、开展会员活动和业务交流;
3、编辑出版本会刊物及其他信息交流载体;
4、维持办公设施日常运行的费用以及易耗办公用品等;
5、理事会审定认可的其他必要支出。
会费不能用于招待、人情往来。如有这方面的支出,由常务理事会成员单位共同承担。
八、严格会费收缴、使用与管理制度,建立会费收支账户及收支明细账目,每季度向会长书面呈报会费收支情况。每年应对年度会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,并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将年度会费收支报告报理事会审议。
秘书处应将审议后的年度会费收支报告和审计报告向会员公布。
九、会费标准根据需要可进行调整,但执行年度不少于一年。调整会费标准由常务理事会审议,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。
十、本办法自淮南市汽车服务行业商会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。
2016年6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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