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发布时间:2018-07-11 浏览次数:842 |
发电单位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签批盖章 江宗法
深刻汲取“6.28”事故教训
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
各市(直管县)交通运输局,厅直相关单位,省交通控股集团公司:
2018年6月28日凌晨2时许,S102线阜阳市颍上县境内100km+700m处,一辆牌号为皖K61273重型半挂牵引车追尾一辆牌号为豫ND1362油罐车后,致使油罐车汽油泄露爆燃,并引燃
了一辆牌号为皖K5J106水泥罐车及路边民房,造成现场2人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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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房内6人共8人死亡,4人受伤,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,教训十分惨痛。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,举一反三,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,有效防范较大、坚决遏制重大以上责任事故的发生,特提出以下要求:
一、提高政治站位,压实安全责任
各单位要全面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及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和要求,充分认识做好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,严格落实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》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,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定,加强组织领导,扎实推进“平安安徽”建设,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,守住道路运输安全底线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交通运输行业“安全生产攻坚行动”工作,认真组织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工作,切实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。要深入基层、深入一线,强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,尤其要将此次事故情况通报到辖区内每一家运输企业、每一名驾驶员,深刻汲取事故教训,全面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,不断增强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交通法规意识,切实提高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,防范交通运输事故的发生。
二、强化执法检查,着力消除隐患
各单位要持续推进以“严执法、排隐患、强管理、保安全”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“铸安”行动,深化风险查找、研判、预警、防范、处置、责任“六项机制”建设要求,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,尤其要认真组织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,全面摸排风险,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,明确责任,加强监督管理,坚决消除安全隐患。要采取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和暗查暗访等方式,根据交通运输部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》要求,对辖区内所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全面开展一次执法检查,对违法违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处罚措施,强力推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,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。要切实加强对道路危险货物车辆的动态监控,对存在安全意识薄弱、屡次发生超速、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驾驶人,要作为重点管控对象加强教育,对屡教不改的,要坚决取消其运营驾驶资质。要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社会监督,鼓励全社会和企业员工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,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。
三、严格事故查处,严肃责任追究
各单位要严格按照“四不放过”、“科学严谨、实事求是、依法依规、注重实效”的原则,严格事故调查处理,严肃追责问责,切实起到处理一人,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。要注重剖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问题和原因,不断总结事故发生的特点规律,举一反三,有效避免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。对履职不力、整改措施不落实的,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,确保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,用事故教训推动源头预防。
四、注重宣传引导,强化警示教育
各单位要根据暑期和汛期等事故易发多发的季节性特点,紧密结合全省“安全生产月”和“安全生产江淮行”活动部署安排,认真组织媒体和有关人员,深入交通运输企业等各类场所,通过广播、宣传标语和警示展板等多种方式,认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和防火安全常识宣传教育,大力弘扬“生命至上、安全第一”理念,切实提高司乘人员安全防范意识,保证平安出行落到实处。要认真组织开展“两客一危”运输企业负责人警示教育活动,对辖区内交通运输企业,坚持问题导向,以案释法,加强警示教育,时刻绷紧安全生产之弦,尤其是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负责人全面进行一次警示教育,杜绝不合格车辆、驾驶人违法上路行驶。同时,要督促各交通运输企业组织全员警示教育,提高安全生产意识,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。
安徽省交通运输厅
2018年6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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